2023年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及热点问答(第一期):小型微利企业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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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14:38:09
来源:本站
摘要:上周的小鼎课堂分享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政策解读与审计软件应用”的内容,受到了很多用户的欢迎。我们将课程上的主要内容编辑整理成专栏,分三次共享给广大用户。干货满满,欢迎转发收藏!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0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上周的小鼎课堂分享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政策解读与审计软件应用”的内容,受到了很多用户的欢迎。我们将课程上的主要内容编辑整理成专栏,分三次共享给广大用户。干货满满,欢迎转发收藏!

1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0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6 号)


  • 政策要点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享受主体

    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

  • 执行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

  •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

  • 从业人数不超过 300人

  • 资产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温馨提示

  •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0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6 号)


  • 政策要点

    •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若按相关政策标准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 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 执行期限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 (2022 年第 5 号)同时废止。


03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 政策要点

    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0 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6号)中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相应停止执行。


2

小型微利企业汇算清缴热点问答


01

2023年度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02

2023年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有哪些?


2019年度至2023年度预缴及汇算清缴,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如下(需同时满足):

  1.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

  3. 从业人数不超过 300人

  4. 资产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03

简化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申报的措施有哪些?


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纳税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58号),推出简化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措施。

  1. 必填表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为小型微利企业必填表单。

  2. 简化填报表单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基本经营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必填项目;“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为选填项目,存在或者发生相关事项时小型微利企业必须填报;“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免填项目。

  3. 免于填报表单

    • 《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

    • 《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

    • 《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

    • 《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

    • 《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

    • 《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

    注:上述表单相关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中直接填写。

  4. 除以上项目外,小型微利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情况,选择表单填报。未发生表单中规定的事项,无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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